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陕西华浩轩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环评单位开展了20万吨/年碳四芳构化装置提质增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碳四芳构化装置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地点:咸阳市永寿县能化建材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对现有20万吨/年碳四芳构化装置进行提质增效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有组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再生烧焦废气,排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NMHC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外排园区永寿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做到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不外排;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并优先综合利用;危废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定期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危废全部安全处置。
(5)环境风险:该项目制定严格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严格环境风险管理。
三、采取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生产废水进入永寿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正常工况下,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后,正常工况下不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防渗措施失效,且废水出现泄漏的条件下,可能会对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本项目将严格采取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4)声环境影响: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能够做到厂界达标。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全部安全处理处置,不外排。
(6)环境风险:本项目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满足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环境信息公示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公众可通过任一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免费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并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备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公众对本更项目建设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情况了解的程度和了解途径?
2、您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哪些方面?
4、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如何?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信息如下:
单位地址:永寿县能化建材工业园
联 系 人:张光明
联系电话:029-37662526
电子邮箱:584415537@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6日。
陕西华浩轩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附件:陕西华浩轩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万吨/年碳四芳构化装置提质增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